私文书证之证明力认定

司法实践中关于书证认定的难点主要在于私文书证,被告否认签章真实性时由使用私文书证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对方当事人对私文书证提出方的主张进行抗辩应对抗辩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断、中止、延长

民法总则实施后,权利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起三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银行贷款账户能否冻结的请示报告》的批复

“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贷款账户,实质是禁止银行自主地从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财产以外的财产中实现收回贷款的行为。这种禁止,超出执行的目的。...

关于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实践应用

本案通过否认公司法人格,即:要求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对外承担并列的连带清偿责任,而不要求公司背后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何平衡与防御敌意收购 ?

我们认为,在处理公司章程中的反收购条款和反收购防御措施时,应当坚持几个原则:依法依规、资本多数决、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比例原则...

营业转让之案例评析

分立合并的经济效果类似于营业出资, 即分立公司将部分营业出资给既存公司, 或以之出资设立新公司, 并获得该公司的股权。 但在本案中, 万宝电器将部分财产转移给万宝冰箱之后, 并未获得万宝冰箱的股份。因此, 并不符合分立合并的特征。...

营业转让制度在我国的存在的必要性及现状

企业间可利用营业转让来达到调整经营结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增强企业的竞争力、节约时间与费用、分散危险、促进多元化经营与经营的合理化、快捷便利地确保人才、确立专业化经营的责任体制等目的...

营业转让之竞业禁止

营业转让人负有的竞业禁止义务是指营业转让人不得从事与所转让的营业同种的营业。但是,如果无限制地禁止转让人的营业活动也会侵害转让人的营业自由,所以各国商法都在兼顾各方当事人利益关系的同时,对营业转让人的竞业禁止义务进行了合理限制。...

营业转让的效力因素

营业转让的受让人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其他同类或相关企业,也可以是自然人,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个体自然人设立的私营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只有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方能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主体。...

营业转让的规则

营业转让不仅涉及转让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对与被转让企业有关系的第三人特别是债权人、债务人、抵押权人的利益也会产生重大影响。只有在法律上明确营业转让对被转让企业的债权人、债务人、抵押权人的法律效力,才能为企业之间的营业转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热门文章
最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