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理财作为普遍存在的投资行为,为大多数投资者所选择,由于其具有相对的安全性、收益的相对稳定性、基本能刚性兑付的特点,在市场上颇受欢迎。但由于委托理财制度设计远落后于实务发展,委托人承担风险的意愿及能力较弱,受托人管理资产存在风险的增多,往往衍生出大量委托理财纠纷,对金融的稳定性造成不良影响...
目前许多跨国纳税人在这里还可以利用信托隐瞒自己对避税地关联公司的所有权,其手段是通过自益信托的方式把自己所拥有的关联公司委托给避税地的信托机构进行管理。...
有关专家认为信托关系为一种委托关系,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关系内部,信托法的作用是提供标准化或默示的条款,供当事人参考,只要当事人之间希望设立信托,如果没有相反约定,信托法自动在他们的协议中适用。...
信托受益权作为兼具物权和债权性质的财产性权利,在信托关系终止后、信托财产处理终结前,信托受益人仍可作为信托受益权的权利所有人,依法对信托受益权进行转让。受让人亦可基于信托合同的约定,请求受托人继续履行信托合同项下的合同义务。...
既然权利归属人对信托财产享有的是所有权,则物权法和我国关于所有权保护的法律同样适用于对信托财产所有权的保护,应按照物权救济原则构建权利归属人的权利救济体系。...
信托财产即成为服务于信托目的的独立存在的财产,独立于财产原所有权人即委托人的其他财产,同时也独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除法律另有明确规定之外,信托财产不可被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