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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机制

信息来源:华律网  文章编辑:yxy  发布时间:2020-02-21 15:16:48  

何谓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机制?

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机制是指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其所投资的创业企业发展相对成熟后,将其持有的权益资本在市场上出售以收回投资并实现投资的收益。常见的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机制主要有公开上市、并购或回购以及破产清算三大类。

1.公开上市(IPO)

公开上市(IPO)是指风险投资者通过风险企业股份公开上市,将拥有的私人权益转换成为公共股权,在获得市场认可后,转手以实现资本增值。

公开上市被一致认为是私募股权投资最理想的退出渠道,其主要原因是在证券市场公开上市可以让投资者取得高额的回报。

2.并购或回购

股份并购是指一家一般的公司或另一家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按协商的价格收购或兼并私募股权基金所持有的股份的一种退出渠道。股份出售分两种:一是指公司间的收购与兼并;二是指由另一家私募股权基金收购接手。

股份回购是指投资企业或企业家本人出资购买私募股权基金持有的股份,通常企业家要溢价回购股份,保证私募股权基金基本的收益水平。

3.破产清算

当投资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股东、有关专业人员和单位成立清算组,对风险企业进行破产清算。

对于私募股权基金来说,一旦确认企业失去了发展的可能或者成长太慢,不能给予预期的高额回报,就要果断地撤出,将能收回的资金用于下一个投资循环。

私募股权投资通常以基金方式作为资金募集的载体,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运作,像我们熟知的凯雷集团、KKR、黑石集团和红杉资本等国际知名投资机构就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公司,旗下都运行着多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欧洲大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同于风险资本(VentureCapital,VC),欧洲私募股权和创业资本协会(EVCA)把私募股权投资定义为投资于企业早期(种子期和创业期)和扩展期的专业的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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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绍松 资深大律师
赖绍松律师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管理学硕士学位,系中共党员,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律师,近30年办案经验,精通税法、房地产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及证券法等法律制度,谙熟诉讼程序及诉讼技巧,富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详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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