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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名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

信息来源:中国公司股权&证券律师网  文章编辑:木可  发布时间:2017-01-11 14:00:53  

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

1、记名公司债券发行

记名公司债券转让时必须在债券上背书。同时还必须到发行公司登记,而不记名公司债券则不需如此。因此,不记名公司债券的流动性要优于记名公司债券。企业可根据市场需求等情况决定是否发行记名债券。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的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3)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4)债券的发行日期。

2、记名公司债券发行费用

债券发行费用,指发行者支付给有关债券发行中介机构和服务机构的费用,债券发行者应尽量减少发行费用,在保证发行成功和有关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选择发行费用较低的中介机构和服务机构。

3、发行公司债券主要程序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要程序有:

(1)作出决议或决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2)申请发行。公司在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或者决定后,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规定的申请文件,报请批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3)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准。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批准公司债券的发行,该部门应当自受理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审批的,应当作出说明。

(4)公告募集办法。发行公司债券申请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债券募集办法。

在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A、公司名称;

B、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C、债券的利率;

D、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E、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

F、公司净资产额;

G、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5)公司债券的载明事项。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6)公司债券存根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

A、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B、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务的编号;

C、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债券的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D、债券的发行日期。

(7)发行中不当行为的纠正。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审批公司债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尚未发行的,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的公司应当向认购人退还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8)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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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绍松 资深大律师
赖绍松律师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管理学硕士学位,系中共党员,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律师,近30年办案经验,精通税法、房地产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及证券法等法律制度,谙熟诉讼程序及诉讼技巧,富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详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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