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扩展和上市公司数量的不断增加,股利分配在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股利分配是对上市公司利润再投资与回报投资者两者之间的一种权衡,反映不同利益主体利益分配的结果。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不仅反映了公司内部融资的程度,影响着公司的财务结构和融资活动,关系着公司的未来,而且反映了公司对股东投资的直接回报,影响着股东的投资热情和投资态度,更关系到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够完善,上市公司不合理的股利分配现象普遍存在,因此对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问题进行研究关乎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股利分配的界定
股利分配是指企业向股东分派股利,是企业利润分配的一部分,包括股利支付程序中各日期的确定、股利支付比率的确定、支付现金股利所需资金的筹集方式的确定等。股利是持有股份的股东从股份有限公司领取的投资报酬,即以一定的分配标准从企业所取得的收益,包括股息和红利。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只能采用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形式。现金股利是股份有限公司最常用的股份分配形式;股票股利是股份有限公司以股票的形式从公司净利润中分配给股东的股利。
二、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存在的问题
(一)上市公司不分配股利的现象带有普遍性。股票是一种高风险的金融资产,给投资者超过储蓄收益率的较高的投资回报是上市公司的责任。但是,我国的上市公司大多缺乏这种应有的责任感,一直存在着上市公司大面积不分配的现象,并且其中不乏许多具备分配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分析,可发现“暂不分配”的现象经常出现,近几年不分配利润的上市公司数目几乎占上市公司总数的一半。
(二)股利政策缺乏连续性、稳定性。由于不重视投资者的利益,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股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缺乏远见,目的不明确且具有随意性。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不稳定,股利支付率时高时低,股利形式多变,投资者很难从现行的股利政策推知未来股利的变化趋势,影响了企业的决策。
(三)重股票股利,轻现金股利。我国上市公司的分配股利形式不合理,现金股利形式被轻视,低股利支付率,尤其是低现金股利支付率。我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非常少,一方面分派现金股利的公司占上市公司比例非常低,多数以股票股利代替;另一方面上市公司的现金回报率极低,据调查2010年我国上市公司平均含税现金回报率仅为1.462%,远远低于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
(四)股利分配政策受大股东意愿支配,忽视中小股东利益。由于股权集中度高以及治理机制上的缺陷,上市公司在制定股利分配政策时,只关注大股东的利益,中小股东的利益被忽视。我国不少上市公司为了追求融资最大化,从而忽视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再融资驱动的股利分配特征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取决于大股东的意愿。
三、上市公司股利分配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证券市场不成熟,监管和相应配套政策滞后,扭曲了股利分配。我国证券市场还很不完善,股利支付率不高,股权结构扭曲,使得我国股市在总体运行上表现出过度的投机性。股价大起大落,股利收益率低下,投机收益远高于持股分红收益。另外,证券监管手段落后,跟不上证券市场的发展速度,常采用行政命令,而股利政策应是上市公司自身市场行为的选择,完全的行政命令只会造成股利政策的扭曲变形。税收配套政策的不完善、不合理加剧了中国证券市场的投机性。
(二)投资者应得利益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保证。一方面向投资者支付股利的法律规定不仅排在最后,而且没有详细的可操作性规定;另一方面我国的相关法律缺少稳定公司股利政策的规范,没有要求上市公司对其利润分配做合理预测。公司跟着感觉走,“多利多分、少利少分”,严重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股权结构不合理,内部人控制严重,权益资本化低。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国有控股数占据了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左右,“一股独大”的问题可能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一股独大的情况下,使得上市公司存在严重的“内部控制”现象,股权结构的不合理造成了上市公司非理性的股利分配行为。由于其股份无法在市场上获得资本利得,因此国有控股股东更倾向于现金股利,但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经营者为其自身利益考虑,现金股利不分或少分现象越来越明显,这会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产生重要影响。
(四)股东对股票市场的理念扭曲。我国上市公司绝大多数中小投资者维权意识不强,他们买卖股票主要是为了获得买卖差价收益,对公司的业绩和股利较少关心,他们更重视资本利得收益,特别是送配股的填权收益,在他们眼中,股票在于“炒”,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股利分配政策都是次要的事情,这在一定的情况下也造成了上市公司不分配股利影响不大的情况。
四、完善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对策
(一)加强我国证券市场立法工作,加强证券信息披露透明度。现阶段,我国证券市场“新兴+转轨”的特征没有改变,还存在许多深层次问题需要解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证监会应进一步强化市场基础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上市公司股利分配,促进建立符合国情的上市公司分红机制。加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一方面可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切断与机构联手作假的机会;另一方面可最大限度避免投资者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投资损失。让所有投资人站在同一起跑线去竞争是一个市场成熟的标志,也是我国证券市场追求的目标。
(二)完善法律环境,规范股利分配政策。因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不久,上市公司缺乏对投资者的回报意识,股利分配行为极其不规范,有必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加以引导,保证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快速发展。政府应通过立法形式规范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制定,规定具备股利分配条件的上市公司必须进行分配,以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完善入市、退市制度,抑制市场过度投机。公司上市只是进入证券市场的第一步,它还必须承担上市后的持续性义务。因此,要加强对新上市公司资质的监管,避免造成对公众资产的“合法”盗窃。
目前,我国退市机制的配套措施仍存在一些缺陷,如股东控告上市公司民事赔偿的渠道尚未完全建立。因此,进一步建立健全入市及退市制度,一方面使上市公司有“后顾之忧”;另一方面也将促使投资者理念发生根本变化。
(四)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完善治理结构。一是要针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的现状,积极稳妥地开展分散股权、改善股权结构;二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理顺各种利益关系,减少因所有者缺位或内部人控制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在公司治理方面,应努力实现董事会内部利益制衡机制;建立独立的监督机制,实现管理权与监督权分离,加强监督和制约;实现决策的民主科学。
(五)上市公司自身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优化其股利政策。上市公司对投资项目应该进行严密的可行性研究,合理确定资金需要量,进而确定这些资金有多少可以从内部筹集,有多少应从外部筹集,研究公司的最佳资本结构,合理确定权益资金数额,从而做到正确的选择股利政策。
总之,股利分配是上市公司实现财务管理目标的条件之一。上市公司应当充分关注自身的股利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制定合理的股利分配方案,合法、公允地满足利益相关者的投资需求,使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趋于成熟,并最终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标。